700号码终于来了,咱做好准备了么?
昨晚,有朋友转发一篇文章给我,《叮铃铃!“700XXXXXXXXXXXX”来电》。
朋友圈一看,也是好多转发。
700号码,终于要落地了。
第一次听说700号码要推广实施,貌似是两年前的事情了。
那时候传闻,为规范营销电话,将启用700号段,严控牌照,规范管理。
没想到,最终落地的700,是规范中间号业务。
蛮接地气,赞一个!
相比通过一个号段来规范营销电话这种宏大愿景,规范中间号业务,可行性要大的多得多。
经济发展离不开营销,不是营销短信,营销电话,就是营销广告,营销流量。
需求的多样性,各行各业,利益错综复杂,实在是太复杂了。
无非是谁来供给罢了;当供给方趋于垄断,供给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了。
这种历史,在各行各业一再复现。
在人民群众娱乐还没那么丰富的时候,看40分钟的电视剧,也要看30分钟广告的。
互联网视频,普通会员,VIP会员,SVIP会员,VVIP会员,VVVIP….,感觉V都不够用了。
有需求,必定有供给,严刑峻法只能削弱供需规模,要杜绝,是非常困难的。
很多键盘侠以为的,出台个啥啥啥规定,一定就能治好。
刑法出台这么多年了,监狱里不一样住满了人?
很多人极其在乎信息安全,以为全世界人都一样,实际是很难理解那些为了两鸡蛋啥信息都填啥合约都敢签的人。
这个世界,并没有那么相通。
有关部门,真的是为人民群众操碎了心。
真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。
说回700号码。
中间号业务,也叫隐私号业务。
原来还叫小号业务,这个叫法估计以后就退出历史舞台了。
为啥叫小号,因为原来的隐私号/中间号都是正常的手机号码,为保护真实的手机号码,开展业务时,对外展示另一个手机号码,就像是一个分身号码,所以叫小号。
传统运营商本身就有手机副号的业务,也叫小号;只是因为中间号业务跟这个副号起到的效果很类似,就被人民群众统一称为小号了。
根据工信部通知,以后这类隐私号/中间号,只能使用700号码了。
人民群众接到来电,跟正常的手机号码完全不一样,一眼就能区分。
人民群众苦骚扰久矣。于是,评论区里面,拍手称快。
现阶段的中间号业务,最开始的初衷,起源也是互联网的隐私保护,打车类业务,是最开始的应用场景。
为啥会被营销电话侵占呢?
最核心的是,因为需求在啊。
95号码,400号码,都是特服号码,也是规范管理的,大家接到过相关的营销电话没?
需求会不会消失?
我想,只要商业机构在,经济发展不是被100%计划的,那么营销的需求一定在,无非从一个方式转移到另一个方式。
经济越活跃,越如此。
悲哀不?
这就是现实世界。
最后再给语音通信的从业者分享几句。
因为我没有涉足线路资源领域,如果分析有误,那就贻笑大方吧。
业务功能没啥好分析的,技术还是那些技术,下面仅仅从利益的角度做点解读,供参考。
1.是不是机会?
新的规范,就是新的波动,那就蕴含了机会。
江山代有才人出,各领风骚三五年。
2.谁的机会?
谁的机会,可能有点难说。
但大概率不是草根的机会。
通知上说,一共有3方。
应用平台提供方,对应现在的实际的业务提供方,各种AXB小号平台大小运营者,小号加载,话批商,等等。
基础平台提供方,对应现在提供API小号业务的平台方,是各类基础运营商的下属公司,虚拟运营商,互联网通信平台,等等。
业务使用方,对应现在的真实客户,最终呼叫的发起方。
实际上,还有两方。
一是工信部,二是属地通管局。
700号码正式实施后,还是这样对应么?
大差不差,只是玩家未必还是原来那些万家了。
最大的改变,来自于,码号资源的管家是谁?
工信部。
可以理解为,700号码是另一个95.
原来的中间号,码号资源是各家(基础/虚拟)运营商,多个管家,各家运营商各有话语权。
现在管家只有一个。
但干活的还得基础运营商。
毕竟基础平台提供方在那摆着呢,需要解决互联互通的问题及承担业务监管责任。
基础运营商的动力及意愿,不知道会有多强?
毕竟,网间结算费用由基础平台提供方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。
也许,这个协商的结果会很有看头。
原来的中间号业务,各家基于自己的客户资源,用保险原理来定价;未来可未必了。
特别的,作为基础平台提供方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的企业,应持有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许可。
互联网通信平台是不是意味着出局了?
基础运营商+广电,应该是没问题的。
虚商,应该是有机会的,但应该不会雨露均沾。
基于鲶鱼效应及打破(基础运营商)部门墙,也许初期还会有新的玩家入场。
再看看应用平台提供方。
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,要具备呼叫中心、多方通信的资质,要有必要的场地、设施及技术方案,可满足码号资源管理、实名制管理、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、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防控等要求以及其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。
国家部委开展新的业务,初期人力肯定是有限的;业务开展要出政绩,对于业务发展主体的筛选多半是优中选优的,毕竟要立典型树新风。
所以,应用平台提供方的洗牌是必然的。
有资金实力、有业务能力、有管理能力、有技术实力的公司,可以开始行动了。
所以说,以上的机会,大概率是高富帅白富美的机会,不是草根的机会。
那么,草根真没机会了么?
未必,估计要多熬一熬。
毕竟,还有一个业务使用方。
看整个通知,对应用平台提供方、基础平台提供方的管控要求非常清晰,唯独对业务使用方的管控无法提出具体要求:毕竟这是最终用户,没有直接的管辖权限。
所以,草根企业的机会,可能在这里。
按照需求不会消失的逻辑,那么方式的转移,可能也落在这里了。
另外,国家的公文是很有意思的,排位都是有严格考量的。
看看通知的抬头称呼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,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,移动通信转售企业,相关增值电信企业。
再看看业务开展主体排序:应用平台提供方、基础平台提供方、业务使用方,包括要求里面,也是这个排序,并将属地通管局排在了最后。
该政治排位的时候讲政治,讲经济的时候就客户至上。
这种市场经济意识强的部门,谁不喜欢呢?!
3.多久的机会?
通知里面,明确提出了3个月准备期,3个月过渡期,2年的试点。
准备期,是基础平台提供方干活期。
过渡期,是现有中间号业务切换到700号段。
试点,就是正式营业了。
估计现在起,现有中间号业务的平台方,应用方,都开始行动了,平稳过渡是要提前布局的,更重要的是,在新的业务版图中要占好坑位。
后来者,估计入局要到明年了。
但无论什么期,怎么变,业务为王。
好业务在手,任何时候都是机会。
4.风险在哪里?
通知里面,提到了4部法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。
里面对应用平台提供方、基础平台提供方、业务使用方、属地通管局都做出了各种要求。
但要求都是定性的,缺乏定量方面的描述;对于没有做到的情况,估计除法律有规定的外,需要基于试点的情况逐步完善。
这,一样会有个过程。
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
行业的发展,百花齐放才会有最丰富的业态。
一如我们在过往的中间号业务中,发现玩家偏少,面向中小玩家推出了公益类产品API资源运管平台,也是希望为行业的丰富发展尽绵薄之力。
但行业的发展永远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,天时地利人和,缺一不可。
700已来,行业的筒子们,做好准备了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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